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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研究院2025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5/03/03

中国艺术研究院是我国唯一一所集艺术科研、艺术教育、艺术创作、非遗保护和文化艺术智库为一体的国家级综合性学术机构,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拥有众多卓有成就的专家学者担任博士研究生导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有中国语言文学、艺术学、设计学、戏剧与影视、戏曲与曲艺、美术与书法、设计等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中国艺术研究院是原人事部批准建立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同时也是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单位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

中国艺术研究院欢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志于从事艺术理论研究和艺术创作活动的广大学子报考。

一、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考生“证件号码”填写港澳地区身份证号);

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考生“证件号码”填写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号码)。

(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信。

(五)报考博士研究生须有1篇(部)与报考方向相关的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论著。

二、招生学科专业

2025年我院招收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

硕士研究生:艺术学(含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戏曲与曲艺、美术与书法、设计等历史、理论和评论研究)、设计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戏剧与影视、戏曲与曲艺、美术与书法、设计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艺术学(含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戏曲与曲艺、美术与书法、设计等历史、理论和评论研究)学术学位研究生;戏曲与曲艺、美术与书法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报名

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3月5日-11日。

网上报名要求:

(一)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可修改信息,也不可补报。

(二)网上报名时姓名等报名信息请以实际有效身份证件信息为准。

(三)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方向。

(五)考生可以选择以下报考点报考: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 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35,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四、资格审核及缴费

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具体确认时间、确认方式及缴费请关注相关报考点公告,确认后资格审核结果请关注报考点通知。

五、打印准考证

4月7日至12日,考生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www.gatzs.com.cn/ )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试时间、地点及安排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安排

1.初试科目

我院2025年港澳台研究生初试为全国统考,考试科目为Z001综合能力(一)。

2.初试安排

1)初试时间:4月12日上午8:45--12:00

2)初试方式及安排:请关注各报考点公告。

(二)复试安排

1.考生完成初试后,将以下报名材料原件按序扫描,形成1个PDF电子文档(命名方式:2025年港澳台+博士/硕士+考生姓名),于4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GAT84201@163.com

1)网上报名编号;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通行证等复印件;

3)考生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历文凭,若学位授予单位在国(境)外,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原件;

4)高等教育阶段成绩单原件或公证件;

5)两名相关学科专业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学者的推荐信;

6)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须提交至少1篇(部)与报考方向相关的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论著;

7)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的研究报告等);

8)报考专业学位方向考生须提供本人创作的作品照片3-5张或影像资料;

9)其他可证明学术能力材料(如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及其它学术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影视影像、作品集等);

2.材料评审、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考核,复试考核地点、时间、内容、方式由我院另行通知。

3.复试考核期间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申请人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港澳地区申请人,须提交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不含非中国籍)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申请人,须提交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学位证书原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提交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录取

港澳台研究生的录取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入学

具体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无故逾期两个星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前完成。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可进行学籍注册。

我院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九、费用及奖助

报名费:初试报名费请关注各报考点公告,网上缴费。复试缴费另行通知。

学费:我院招收的所有研究生都应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学费标准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奖学金:被我院录取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博士、硕士研究生,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请奖学金。

住宿费: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港澳台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住宿标准及费用相同。住宿期限以录取专业的学制为准,对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学校不再安排住宿。

十、毕业及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经我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一旦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二)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相关文件冲突,则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三)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未尽事宜请与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1号中国艺术研究院

邮编:100029

电话:010-84488951

邮箱:GAT842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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