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研究院是文化和旅游部直属的负责艺术研究、艺术教育,承担艺术创作、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艺术智库相关工作的国家级艺术科研机构,拥有众多卓有成就的专家学者担任博士研究生导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艺术研究院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四个一级学科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中国语言文学、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中国艺术研究院是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建立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同时也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单位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适应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需要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学术体系、学科体系和话语体系的要求,解决部分教育机构、科研机构和文化部门对艺术理论人才的需求,指导艺术史论教育和科研课题的完成,充分发挥我院的资源优势,中国艺术研究院2021年将继续接受一定数量的国内外访问学者。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国内外访问学者一般应为具有所报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人员;具有所报专业中级职称的优秀在职专业骨干,须获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
4.在校生报名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招生学科及专业方向
学科: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含美术设计)。
1.艺术学理论:
艺术意识形态分析、中国文化史和学术思想史、艺术理论与艺术思想史、艺术美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艺术管理学、艺术经济学、艺术人类学、《红楼梦》与中国古代小说艺术、国学教育与传播研究、艺术与现代性研究等。
2.音乐与舞蹈学
音乐学:中国古代音乐史及宗教音乐、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近现代音乐史、民族音乐学、中国音乐文化遗产、民族音乐形态学、民族器乐表演艺术研究、中国民族声乐表演艺术研究等;
舞蹈学:中国现当代舞蹈史、中国古代乐舞史、舞蹈身体语言学、跨文化舞蹈交流与传播、舞蹈创作理论研究等。
3.戏剧与影视学
戏剧戏曲学:中国戏曲史与剧种表演史、中国戏曲史、戏曲文学创作史、戏曲文学理论、东方戏剧比较研究、话剧历史与理论、戏剧剧本创作与编剧理论研究、曲艺历史与理论等;
影视学:中国电影史、华语电影研究、外国电影研究、电影社会学、电影表演及导演艺术理论、电视艺术理论与文化批评、外国电视艺术理论与批评等。
4.美术学(含美术设计):中国古代美术史、中国近现代美术史、西方美术史、美术史史学理论与画史、美术理论、美术理论及民间美术研究、中国现代美术思潮、书法与文字学、工艺美术史论、设计艺术史论、中国工艺美术断代史、西方现代设计史、设计艺术史论、中国设计艺术史论、建筑历史与理论、传统营造理论与现代设计研究、建筑历史与理论、传统手工艺的现代设计转换研究等。
我院作为国家文化公园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处,承担服务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重要职能。2021年我院增设黄河文化、长城文化和长征精神研究;大运河文化、长江文化研究两个研究方向,并面向国内外招收访问学者。
三、学习年限及方式
学制一年,2021年9月开课,学习方式以我院当年教学安排为准。
四、收费标准
1.国内(含港澳台)访问学者每人26000元人民币(一年)。
2.国外访问学者每人35000元人民币(一年)。
3.食宿自理。
五、报名方式及录取
1.报名材料
(1)《中国艺术研究院访问学者报名登记表》(点击附件下载并认真填写,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等材料。
(4)具有所报专业中级职称的优秀在职专业骨干还需提交与所报专业相关的近三年发表的学术成果及参与课题情况。
材料提交方式:请于截止日期前(以邮戳为准),将上述报名材料邮寄至我院,邮件标注“姓名+2021年访学”;《中国艺术研究院访问学者报名登记表》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yyypeixun1979@163.com,邮件名“姓名+2021年访学”。入学后如发现材料不实,将作退学处理。所有提交材料概不复印、概不退还。
2.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可先与我院相关研究所自行联系确定导师,也可委托我院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导师。确定导师后,将所需报名材料邮寄至我院,报经中国艺术研究院外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报名费100元,汇款至中国艺术研究院账户,并请务必注明“姓名+2021年访学”。
(温馨提示:①请按实际金额汇款;②请详细填写个人信息;③请保留好缴费凭证。)
户名:中国艺术研究院
账号:601257339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4.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7月16日(以邮戳为准);咨询邮箱:yyypeixun1979@163.com。
5.我院研究生院收到报名材料后,经审核,对符合条件者发出录取通知书,学员持通知书于规定时间来我院报到。
6.入学两周后,退学者一律不退学费。
六、学员结业及证书
进修期满,至少提交一篇学术论文,由指导教师评议通过并经教务部审核合格后,颁发《中国艺术研究院访问学者结业证书》。
七、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1号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招生部
邮 编:100029
电 话:010-64951979
网 址:http://www.gscaa.cn/
八、其他事项
如国家出台新的接受访问学者相关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