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研究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直属的艺术科研、艺术教育与艺术创作的国家级艺术科研机构,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也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艺术学一级学科授权单位,有8个博士学位授予权和9个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分别为:艺术学、音乐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戏剧戏曲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舞蹈学和文艺学。2003年国家人事部批准在我院设立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同时,我院也是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单位。自2006年起中国艺术研究院开始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2007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开始招收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08年经教育部、文化部批准,开始招收攻读艺术学博士、硕士学位海外留学生。
自1987年以来,我院已开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23届,有相当一批学员获得硕士学位。为有志于从事艺术事业的学子提供到我院学习深造和申请硕士学位的机会,中国艺术研究院决定2010—2011年继续举办艺术学各专业方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学科专业
艺术学、音乐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戏剧戏曲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舞蹈学。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1、必须具有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有从事教育工作或多年艺术实践经验;
3、身体健康。
三、学科专业方向与部分课程设置
公 共 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外国语(英语、日语)、艺术美学、中国传统文化、中国美学思想史、西方文明史、西方现当代哲学思潮、文化人类学、文献目录学、中国民俗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
专业课程:
1、艺术学:艺术文化学、艺术美学和文学思想史、艺术管理、文化学、文化发展战略与文化政策研究、公共文化政策研究、中国文化史、法律文化研究、女性学研究、宗教文化研究、博物馆学、艺术人类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红楼梦与中国古代小说艺术、艺术经济学等;
2、音乐学:中国音乐文化、西方音乐史、民族音乐学、音乐考古学、乐律学、和声学、中国近现代音乐史、音乐教育学、琵琶演奏艺术研究、世界民族音乐、少数民族音乐等;
3、美术学:中外美术交流、当代美术批评、中国古代绘画史、西方现当代美术史、美术文献、中国近现代美术史、民间美术研究与保护、玉器鉴定研究、陶瓷研究、古书画、碑帖研究鉴定、出土文献与书画艺术研究等;
4、设计艺术学:中国传统设计文化、设计的历史与理论、书籍装帧设计史、工艺美术历史及理论、中国建筑艺术史、建筑理论与批评等;
5、戏剧戏曲学:中国戏曲史、戏曲作家作品研究、中国近现代戏曲史、中国戏曲批评史、东方戏剧艺术、中国少数民族戏曲、戏曲文献整理与研究、戏曲创作演出研究、戏曲的文化传播、戏剧导表演创作与理论、民间戏剧研究、现代戏剧史论、话剧理论与批评、剧作理论与技巧、曲艺史论、曲艺批评等;
6、电影学:电影史、戏曲电影研究、电影文化研究、外国电影研究、中国电影研究、港台电影研究、日本电影研究、名著原著电影改编史、中外电影比较等;
7、广播电视艺术学:电视批评、电视剧作、电视产业、电视理论、电视制作、电视电影、外国电视等;
8、舞蹈学:舞蹈文化人类学、中国舞蹈史、舞蹈教育学、西方舞蹈经典作品研究、中国少数民族民间舞蹈文化、中外舞蹈文化比较研究、中国古代乐舞史、舞蹈多媒体研究等。
四、学习期限与方法
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与本院硕士研究生同班学习,一年修完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
五、待遇与证书
1、按照教学计划,圆满完成各门课程的学习,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由学校组织的学位外国语资格考试者,由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颁发《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
2、具备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并通过由学校组织的学位外国语资格考试),方可参加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持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并依据《中国艺术研究院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申请硕士学位(详见我院研究生院网站“学位管理”)。
六、费 用
每位学员每年缴纳学费18000元(人民币),教材及资料费根据需要另外缴纳,食宿自理。
七、报名程序与入学
1、登录“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填写,也可来函索取。另附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于报名日期截止前寄(送)达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并请注明“课程班”。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1号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 100029
2、报名费100元,邮政汇款至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部财务处收,并在汇款单附言处注明“课程班”。
3、报名截止日期:2010 年8月底
4、我院研究生院收到上述材料后,经审核,对符合条件者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学员持通知书按规定时间来我院报到。
5、入学时间:2010 年 9月中旬,详见录取通知书。
6、入学两周后,自动退学者一律不退学费。
八、联系方式
电 话:010-64951979 010-64966577 010-64988181
网 址:http://www.gscaa.cn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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