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艺术硕士专业指导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艺术硕士(MFA)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我院2009年报考2010级艺术硕士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情况,确定我院2010年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进入复试的入学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85分。现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如下:
美术:(34人)
耿志晶 刘新歌 齐 乐 陈 胜 姜璐璇 张 平 李茹雪 张 宇
刘宏宇 赵 红 张英俊 李叶妮 徐明磊 孔 慧 肖春光 刘建丰
潘素敏 李国达 李 娟 叶丽美 沈永梅 朱 兵 张文惠 邢 军
董 伟 马靖芸 张建京 李立山 宫业升 陈丽红 姜 元 张 岩
郭本进 敬兴娟
戏剧:(7人)
黄 河 韩 静 拓 印 马 宁 赵雪莲 杨 军 李坤阳
戏曲:(1人)
王香云
请以上考生于2010年1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通过快件方式寄(送)达我院,逾期未收到以下材料或材料不全者不安排参加复试。
(1)《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
(2)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有学位者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本人艺术简历及自我推荐书:不少于600字;
(4)美术领域考生提供美术创作作品照片3—5张;
(5)戏曲、戏剧领域编剧方向考生提供剧本创作作品至少一件。
●说明:
(1)《资格审查表》必须注明所报专业和方向;
(2)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院审查发现后一律不予录取,后果自负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一号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招生办 陈老师收 邮编:100029
请以上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复试费200元,于2010年1月23日—25日来我院参加2010年艺术硕士入学考试的复试
●注意事项:
1、复试地点: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教学楼
2、请参加复试的考生认真阅读“复试通知”“复试流程”以及“复试工作方案”中有关“复试的程序、方式、时间”、“复试成绩的评定标准”等内容;
3、参加复试的考生食宿自理。
4、所有考生必须于考试前一天即1月22日(周五)到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熟悉考场。
2009年报考2010级非全日制艺术硕士招生考试复试流程
日 期 |
时 间 |
内 容 |
地 点 |
1月23日
(周六) |
上 午
(8:30-9:00) |
1.交纳复试费200元。 |
研究生院教学楼
(具体安排1月22日公示于研究生院) |
2.核查复试考生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
3.检查考生复试费交纳收据 |
上 午:
9:30—11:30 |
(笔试)政治理论 |
下 午:
2:00—5:00 |
戏曲、戏剧:专业知识测试(3小时专业创作笔试) |
1月24日
(周日) |
上午9:00-下午3:00 |
美术:专业技能测试(6小时创作) |
全 天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
戏曲、戏剧: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
1月25日
(周一) |
全 天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
美术:专业知识测试(面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