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院2010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已于6月30日在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
二、同时公布的还有《中国艺术研究院2010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录取原则》。
三、我办自6月30日起向拟录取为非定向考生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函调政治审查材料》及《调档函》,政审材料由所在学校或单位的党组织部门出具并加盖党组织部门公章。请拟录取考生将政审材料与人事档案在7月15日前以特快专递的方式或送达我院招生办。
四、我办自6月30日起向拟录取为定向或委培的考生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函调政治审查材料》及《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议书》或《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议书》(一式三份),政审材料由所在单位的党组织部门出具并加盖党组织部门公章;协议书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请拟录取考生将政审材料与协议书(一式三份)在7月15日前以特快专递的方式或送达我院招生办。
五、拟录取的在京考生务必于7月5日到我办领取以上材料,我办不再另行邮寄。
六、我办收到考生档案、定向或委培协议及政治审查材料,经审核合格后于7月中旬陆续给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拟录取的考生注意:最终录取结果以国家批准的名单为准。
八、我办将按照考生网报所填的考生通讯地址邮寄以上材料,请考生注意查收并尽快办理,如通讯地址有变请在7月3日前将新地址发至招办邮箱boshi842016104@163.com,邮件内容为考生姓名、专业、详细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一号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招生办 博士招生收
邮编:100029
联系电话:64891166转6104博士招生。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招生办
201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