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是研究生在从事学术研究活动中,思想和行为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准则,是其职业道德的具体体现,也是研究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在研究生中加强以学术道德为重点的道德教育,特提出我院研究生应遵循的学术道德规范如下:

1、具有热爱祖国、关心社会、服务人民的思想品德。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弘扬刻苦学习、追求真理、锲而不舍的敬业精神。为艺术事业的发展、科研成果的应用、民族文化的振兴,不畏艰难,奋力拼搏。

3、培养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开拓进取的创新意识。在公正、宽松、学术自由的环境中,努力学习和掌握先进文化,创造性地从事科研和学术活动。

4、坚持严谨治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学术作风。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严禁剽窃抄袭;严禁伪造科研成果和学习成绩,严禁考试作弊及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文章排名应反映作者对论文的贡献,禁止一稿多投;要注意保护中国艺术研究院的知识产权,禁止非法转让学术成果。

5、树立尊重他人、互相帮助、团结合作的集体观念。摆正个人与集体、学生和导师的关系,创造一个和谐、公正的科研环境。

作为中国艺术研究院的研究生,凡在本院从事学习、科研及学术活动时,均有责任了解并努力实践本规范。同时,要严格遵守院规、院纪。任何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术精神的行为,均不得以不知道本规范及其他院规为借口而寻求宽释,情节严重者将受到相应处罚。研究生可就有关问题随时向研究生管理部门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