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研究院2015年接受访问学者招生简章
为适应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需要,解决部分教育机构、科研机构和文化部门对艺术理论人才的需求,指导艺术史论教育和科研课题的完成,充分发挥我院的资源优势,中国艺术研究院2015年将继续接受一定数量的国内外访问学者。
一、接受访问学者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国内外访问学者一般要求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人员;硕士学位获得者,在本学科领域中具有中级职称的优秀在职专业骨干。
3、身体健康。
二、进修专业方向及部分课程设置
学科专业: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含美术设计)。
1、艺术学理论:艺术文化学、艺术人类学、文化研究、艺术管理学、中国文化史、艺术理论与艺术思想史、诗学、画论与美术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发展战略、公共文化政策、红楼梦与中国古代小说艺术、艺术品保护研究等;
2、音乐与舞蹈学:民族音乐学、音乐形态学、中国音乐文化遗产研究、流行音乐、中国古代乐舞史、跨文化舞蹈交流与传播、舞蹈身体语言学等;
3、戏剧与影视学:戏曲理论研究、中国戏曲史、戏曲表演艺术、戏曲美学、当代话剧、话剧史论、表演艺术与导演理论、中国电影史、华语电影及互动、中国电影研究、中国电视剧发展史、电视理论与批评等;
4、美术学(含美术设计):中国古代绘画史、西方现当代美术史、中国美术史、裸体艺术与人体文化研究、民间美术研究、中国现代美术思潮、中国工艺美术断代史、西方现代设计艺术史、中国现代设计、中国传统建筑文化等。
三、进修年限及方式
学制一年,2015年9月起开课,与本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同班学习,也可旁听在读硕士研究生相关课程及讲座。
四、收费标准
1、国内(含港澳台)访问学者每人18000元人民币(一年)。
2、国外访问学者每人35000元人民币(一年)。
3、食宿自理。
五、报名及录取程序
1、登录“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国艺术研究院访问学者报名登记表》并认真填写,也可来函索取。另附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证明,如申报者为在本学科领域中具有中级职称的优秀在职专业骨干,还需提交近三年发表的论文论著及参与课题情况,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寄(送)达我院研究生院招生处(邮寄须在信封上注明“访学”)。
2、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可先与我院相关研究所自行联系确定导师,也可委托我院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导师。确定导师后,将所需报名材料寄到我院研究生院招生处,报经中国艺术研究院外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3、报名费100元,银行汇款至中国艺术研究院艺术培训中心账户,并请务必在汇款单附注处注明“2015级”、“访学”、所报“专业”及申报人“姓名”。
(温馨提示:①请按实际金额汇款;②请务必详细填写信息。)
户名:中国艺术研究院艺术培训中心
账号:0122 0128 3000 6923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4、报名截止日期:
5、我院研究生院收到报名材料后,经审核,对符合条件者发出录取通知书,学员持通知书按规定时间来我院报到。
6、入学两周后,自动退学者一律不退学费。
六、学员结业及证书
在我院指定的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指导下,完成选定的研究课题。进修期满,至少提交一篇学术论文,由指导教师评议通过并报教务处审核合格后,颁发《中国艺术研究院访问学者结业证书》。
七、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1号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招生处
邮 编:100029
电 话:010-64951979 010-64966577 010-64988181请转在职人员培训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