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招收2015级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艺术研究院是文化部直属的国家级艺术科研与教学机构,拥有众多著名的艺术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和硕士研究生导师。我院作为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拥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含美术设计)等艺术学门类一级学科和文学门类二级学科文艺学。我院不仅是人事部批准的建立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而且也是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单位。2007年我院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
  针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要求和本院资源优势,中国艺术研究院2015年拟招收中国画创作、书法及篆刻艺术创作、书法创作、油画创作、雕塑创作方向艺术硕士研究生;此外,继续与故宫博物院联合招收“书画鉴定与文物保护”方向研究生,聘请多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包括国家图书馆的相关代表性传承人)招收“传统技艺研究”方向研究生;同时还招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研究”方向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根据社会发展对高层次艺术人才的需求,我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突出专业特点,以创作和相关技能实践为主,采用交叉性、课题性的培养模式,培养具有良好艺术专业技能和理论素质的优秀艺术实践人才。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20147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实践经验;或者20097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者也可报考。我院2014年报考2015年艺术硕士的招生限额为:75人,其中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我院当年招生限额的10%
  3、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表应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无工作单位者需要档案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院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
  (一)全国联考报名:
  1、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网上报名:考生于620日—7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按网站说明和要求登录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照片审核合格后),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3、现场确认: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条件,供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审验,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711日到14,由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情况具体安排,并在网上报名阶段告知考生。考生可于1016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报名证件要求:按照学位中心[2013]43号文件要求,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4、重要说明:①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确认办理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②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我院对考生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查工作将在录取前进行。③报考我院的考生可在北京市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报名参加全国联考,也可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区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报名参加全国联考。
  (二)专业复试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1、复试地点:中国艺术研究院
  2、复试时间:20151月(具体时间见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caa.cn/
  3、复试须提交下列材料:
  1)现场确认时打印并由本人签字确认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此表需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保管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请考生在资格审查时提交认证报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3)本人艺术简历及自我推荐书:不少于600字;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研究”、“书画鉴定与文物保护”方向外,报考其他方向的考生必须提供3-57寸作品照片
  4)根据报考方向有其他需提交的材料,请及时注意我院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
  4、说明:
  1)考生的全国联考成绩必须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方可参加复试;
  2)我院在录取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者应首先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自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院一律不予录取。
  四、研究方向
  ① 传统技艺研究
  ②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研究
  ③ 书画鉴定与文物保护
  ④ 中国画创作
  ⑤ 书法及篆刻艺术创作
  ⑥ 书法创作
  ⑦ 油画创作
  ⑧ 雕塑创作
  五、考试
  (一)初试:
  1、考试科目: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实行全国联考,为闭卷笔试。考试的组织工作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全国联考参考书为《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可供考生复习参考。
  2、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41026日,考试地点由现场报名点指定。(具体安排请见《准考证》)
  (二)复试(由中国艺术研究院组织考试)
  1、考试科目与方式:
  ①政治理论:闭卷笔试。
  ②专业技能:笔试
  ③专业知识:采取笔试与面试(复试导师组成员现场进行面试,考生进行10分钟左右的陈述、答辩)相结合的方式。
  2、考试时间、地点:
  具体日程安排请注意我院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考试地点: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楼。
  六、录取
  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初复试考试成绩综合评审,择优录取。其中大学专科学历报考者录取比例不超过10%
  七、培养年限和学费
  1、培养年限2年,第一学年第一学期集中学习基础理论课,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和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安排专业课,第二学年第二学期毕业成果展示与论文写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要求,攻读我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2、学费:20000/
  八、其它
  1、学习者按照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修满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将获得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2、学生学习期间中途退学者,学费一律不予退还。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和档案,完成学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或自主择业。
  3、学习期间学院不安排住宿,由学习者自己解决。
  4、本院对考生的各种通知或说明将通过我院研究生院的网站对外公布,请考生务必经常登陆访问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网页,认真查看是否有更新的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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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研究院招生办公室  庞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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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招生处

                                     〇一四年六月